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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认真传达贯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
更新时间:2016-09-12    点击:

818日,西藏大学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落实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校党委书记尼玛次仁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尼玛次仁副主任指出,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是区党委、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夯实教育基础、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西藏大学在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区党委、政府和全区各族人民的期望。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快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习,认真思考,结合学校实际和本职岗位,谋划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努力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

尼玛次仁副主任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认真谋划好学校改革发展的思路,将《实施意见》有关内容体现在学校“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快速发展。二是要围绕民族文化和高原科学技术两大特色学科群建设,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构建国家、自治区和学校三级学科建设体系。三是要加快教育改革创新步伐,紧密结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培养“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施专业综合改革,推行弹性学制,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发挥对口支援高校优势,继续深化“1+2+1”“2+2+1”本科生联合培养模式;努力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创业孵化基地、科研基地建设。四是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下大力气,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实现“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的大学”的根本任务。五是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发挥对口支援高校和援藏干部人才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对接合作事宜,推动合作发展实现共赢。

下一步,学校将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